•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法院有偏袒對方當事人的情形,請法院換1位法官審理。
  • 民事參加訴訟狀

    民事參加訴訟狀

    權利會因為訴訟受影響的人,聲請參與訴訟的進行。
  •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後,要拿回原先到提存所提供的擔保金(現金、定存單或有價證券)。
  • 民事合意不公開審判狀

    民事合意不公開審判狀

    開庭的內容有關當事人或第三人的隱私、營業秘密,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用不公開的法庭,向法院請求不公開。
  • 民事聲請閱卷狀(傳真、電子郵件)

    民事聲請閱卷狀(傳真、電子郵件)

    向法院請求看訴訟的卷宗或影印卷宗內容。
  • 民事閱覽評議意見聲請書

    民事閱覽評議意見聲請書

    法院合議審理(由3或5位法官裁判)的案件,在確定以後請求查看法官判決前評議時表示的意見。
  • 民事聲請遠距訊問狀

    民事聲請遠距訊問狀

    證人聲請法院依影音設備為遠距訊問。
  • 民事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狀(支票/股票)

    民事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狀(支票/股票)

    收到法院公示催告裁定翌日起20日內,向法院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
  • 民事通知終止委任狀

    民事通知終止委任狀

    把終止委任代理人的事告訴法院。
  • 民事申報權利狀

    民事申報權利狀

    持有票據被法院裁定公示催告,向法院申報自己的票據權利。
  • 民事陳明送達代收人狀

    民事陳明送達代收人狀

    向法院表示要由第三人代替自己收受法院寄送的訴訟文書。
  • 民事陳報狀(一般)

    民事陳報狀(一般)

    向法院提出說明。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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