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聲請回復原狀狀

    民事聲請回復原狀狀

    因自然災害而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訴訟(例如上訴、抗告),聲請法院准許補作訴訟行為。
  • 終結或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廢棄)確定證明狀

    終結或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廢棄)確定證明狀

    向法院聲請訴訟終結、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或廢棄確定證明,以持向登記機關申請塗銷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 民事聲請撤銷公示催告狀

    民事聲請撤銷公示催告狀

    向法院聲請訴訟終結、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或廢棄確定證明,以持向登記機關申請塗銷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 民事聲請命原告提供擔保狀

    民事聲請命原告提供擔保狀

    原告在國內沒有住所或財產,被告請求法院命令原告對訴訟提出擔保金。
  • 民事聲請訴訟救助狀

    民事聲請訴訟救助狀

    沒有錢繳納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費用時,聲請法院准許起訴的時候暫時不用先繳納,等判決確定的時候由法院向敗訴的人收取。
  • 民事聲請閱卷狀

    民事聲請閱卷狀

    向法院請求看訴訟的卷宗或影印卷宗內容。
  • 民事聲請命續行訴訟狀

    民事聲請命續行訴訟狀

    對方當事人應該承受訴訟的情形,卻沒有承受訴訟,由我方當事人請求法院命對方當事人繼續進行訴訟。
  • 民事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狀

    民事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狀

    為確定訴訟費用額,向法院聲請核定第三審委任律師的酬金
  • 民事聲請遠距訊問狀

    民事聲請遠距訊問狀

    證人聲請法院依影音設備為遠距訊問。
  • 民事聲請公示催告狀(股票)

    民事聲請公示催告狀(股票)

    股票遺失或遭竊,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
  •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後,要拿回原先到提存所提供的擔保金(現金、定存單或有價證券)。
  • 民事聲請假處分狀(票據(二))

    民事聲請假處分狀(票據(二))

    票據(支票、本票)債務人有請求返還票據的事由,請求法院禁止持有票據的人向付款人提示或轉讓票據。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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