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聲請/請求

  • 家事聲請狀-37

    家事聲請狀-37

    聲請認可收養(未成年人)
  • 家事聲請狀-38

    家事聲請狀-38

    聲請認可收養(成年之子女)
  • 家事聲請狀-39

    家事聲請狀-39

    聲請認可終止收養(未成年人)
  • 家事聲請狀-40

    家事聲請狀-40

    聲請許可終止收養(因養父母死亡)
  • 家事聲請狀-41

    家事聲請狀-41

    聲請選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 家事聲請狀-42

    家事聲請狀-42

    聲請另行選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 家事聲請狀-43

    家事聲請狀-43

    聲請改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 家事聲請狀-44

    家事聲請狀-44

    聲請監護宣告
  • 家事聲請狀-45

    家事聲請狀-45

    聲請變更為監護宣告
  • 家事聲請狀-46

    家事聲請狀-46

    聲請選定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
  • 家事聲請狀-47

    家事聲請狀-47

    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受監護宣告人)
  • 家事聲請狀-48

    家事聲請狀-48

    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受輔助宣告人)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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