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家事書狀
民事書狀
勞動書狀
刑事書狀
少年書狀
智財書狀
其他
友站連結
家事聲請/請求
首頁
服務
家事
家事聲請/請求
家事聲請狀-44
家事聲請/請求
家事聲請狀-44
$
0
$
0
聲請監護宣告
編號
數量
-
+
加入購物車
諮詢此服務
加LINE諮詢
說明
書狀名稱
家事聲請狀--聲請監護宣告
相關條文
民法第1110條
民法第1111條
民法第14條
家事事件法第164條
使用說明
聲請法院裁定符合規定的人(例如植物人)為應受監護的人,同時為他(她)選定監護人及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的人。(受監護宣告人在法律上和7歲以下孩子一樣,沒有行為能力,要由監護人當法定代理人)
更新日期
108-10-21
文件下載
bugfix
Go To Top
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