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聲請/請求

  • 民事聲請訴訟終結或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廢棄)確定證明狀

    民事聲請訴訟終結或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廢棄)確定證明狀

    向法院聲請訴訟終結、法院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裁定經撤銷或廢棄確定證明,以持向登記機關申請塗銷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 民事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狀

    民事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狀

    為確定訴訟費用額,向法院聲請核定第三審委任律師的酬金
  • 民事聲請查詢主辦法官狀

    民事聲請查詢主辦法官狀

    依訴訟法規定的當事人、輔佐人、訴訟代理人或受裁定之非當事人等訴訟關係人,以書面向最高法院聲請查詢主辦法官。
  • 民事聲請許可使用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訴訟文書狀

    民事聲請許可使用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訴訟文書狀

    當事人或代理人以書面向法院聲請許可使用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
  •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法官有應該主動迴避不能辦理訴訟的情形而沒有迴避,請法院換1位法官審理。
  •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二)(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法院有偏袒對方當事人的情形,請法院換1位法官審理。
  • 民事參加訴訟狀

    民事參加訴訟狀

    權利會因為訴訟受影響的人,聲請參與訴訟的進行。
  •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民事聲請返還擔保金狀

    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後,要拿回原先到提存所提供的擔保金(現金、定存單或有價證券)。
  • 民事合意不公開審判狀

    民事合意不公開審判狀

    開庭的內容有關當事人或第三人的隱私、營業秘密,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用不公開的法庭,向法院請求不公開。
  • 民事聲請閱卷狀(傳真、電子郵件)

    民事聲請閱卷狀(傳真、電子郵件)

    向法院請求看訴訟的卷宗或影印卷宗內容。
  • 民事閱覽評議意見聲請書

    民事閱覽評議意見聲請書

    法院合議審理(由3或5位法官裁判)的案件,在確定以後請求查看法官判決前評議時表示的意見。
  • 民事聲請遠距訊問狀

    民事聲請遠距訊問狀

    證人聲請法院依影音設備為遠距訊問。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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