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家事書狀
民事書狀
勞動書狀
刑事書狀
少年書狀
智財書狀
其他
友站連結
民事聲請/請求
首頁
服務
民事
民事聲請/請求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民事聲請/請求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
0
$
0
法官有應該主動迴避不能辦理訴訟的情形而沒有迴避,請法院換1位法官審理。
編號
數量
-
+
加入購物車
諮詢此服務
加LINE諮詢
說明
書狀名稱
民事聲請法官迴避狀(一)(依法應自行迴避而不自行迴避)
相關條文
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
使用說明
法官有應該主動迴避不能辦理訴訟的情形而沒有迴避,請法院換1位法官審理。
更新日期
109-12-04
文件下載
bugfix
Go To Top
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