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起訴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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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監護宣告
  • 家事聲請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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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聲請狀--聲請許可終止意定監護契約
  • 家事聲請狀-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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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公益團體)
  • 家事聲請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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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 家事聲請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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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事件通用書狀
  • 家事聲請狀-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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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
  • 家事聲請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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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暫時處分(其他)
  • 家事聲請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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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事件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
  • 家事聲請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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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暫時處分(其他)
  • 家事聲請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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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暫時處分(婚姻非訟)
  • 家事聲請狀-25

    家事聲請狀-25

    聲請暫時處分(親子非訟)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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