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

  • 公務員懲戒案件再審之訴狀(原移送機關)

    公務員懲戒案件再審之訴狀(原移送機關)

    懲戒法院判決後,原移送機關發現有再審的事由,對該判決請求懲戒法院再為審理。
  • 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再審狀

    公務員懲戒案件聲請再審狀

    懲戒法院裁定後,經發現有聲請再審的事由,而聲請懲戒法院對該裁定再為審理。
  • 公務員懲戒案件移送書(機關移送)

    公務員懲戒案件移送書(機關移送)

    各機關直接將所屬薦任9職等或相當於9職等以下的公務員,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時,應以移送書移送,並且按照被付懲戒人的人數,檢附移送書的繕本。
  • 民事分配表異議之訴狀

    民事分配表異議之訴狀

    對於法院分配表所記載的債權人債權或分配金額表示不同意,而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起訴訟。
  • 民事異議之訴狀(第三人)

    民事異議之訴狀(第三人)

    第三人主張強制執行的財產應歸屬於自己,提起訴訟請求債權人不得執行。
  • 民事異議之訴狀(債務人)

    民事異議之訴狀(債務人)

    債務人主張執行名義有消滅或妨礙事由,提起訴訟請求債權人不得執行。
  •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移轉薪資-請求給付扶養費)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移轉薪資-請求給付扶養費)

    因請求給付扶養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薪資。
  •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移轉薪資-請求增加扣押比例以符公平)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向第三人扣押並移轉薪資-請求增加扣押比例以符公平)

    因請求給付車禍損害賠償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薪資。
  • 民事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狀

    民事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狀

    因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聲請法院發給債權憑證。
  • 民事聲請拘提債務人狀

    民事聲請拘提債務人狀

    聲請法院拘提債務人。
  • 聲請追加執行狀

    聲請追加執行狀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追加執行。
  • 民事聲請命查報財產狀

    民事聲請命查報財產狀

    聲請命令債務人報告他的財產狀況。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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