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

  • 獨立上訴狀

    獨立上訴狀

    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自己替被告上訴。
  • 抗告狀

    抗告狀

    對法院的裁定不服,提起抗告,同時寫理由。
  • 準抗告狀

    準抗告狀

    對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所做成的處分,聲請法院撤銷或變更。
  • 抗告理由狀

    抗告理由狀

    提起抗告後,再補充具體理由。
  • 聲請再審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

    聲請再審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

    有罪的判決確定後,發現有利於被告的新事實或新證據,向法院聲請再審。
  • 聲請再審狀(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

    聲請再審狀(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

    第二審確定的有罪判決,以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聲請再審。
  • 聲請停止收容少年准予責付書

    聲請停止收容少年准予責付書

    少年因案被法院收容中,聲請停止收容,改由家長帶回管教。
  • 報告少年觸犯刑罰法律狀

    報告少年觸犯刑罰法律狀

    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請法院處理。
  • 請求處理曝險少年狀

    請求處理曝險少年狀

    少年有可能會觸犯刑罰法律的行為,請法院處理。
  • 聲請免除少年安置輔導處分書

    聲請免除少年安置輔導處分書

    少年被法院安置在機構中,聲請免除安置,讓少年回家。
  • 聲請免除少年保護管束處分書

    聲請免除少年保護管束處分書

    少年受保護管束中,請少年保護官向法院聲請免除執行。
  • 聲請免除(停止)少年感化教育處分書

    聲請免除(停止)少年感化教育處分書

    少年受感化教育中,聲請免除(或停止)執行。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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