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聲請准予收取提存金狀

    民事聲請准予收取提存金狀

    聲請核發執行命令,將債務人應領取的提存金,由聲請人收取。
  •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聲請執行收取保證金)

    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聲請執行收取保證金)

    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所寄存之保證金。
  • 聲請未執行證明狀

    聲請未執行證明狀

    聲請法院發未執行假扣押的證明。
  • 民事聲請狀(聲請代位繼承登記)

    民事聲請狀(聲請代位繼承登記)

    聲請准許聲請人代替債務人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 民事聲請指界狀

    民事聲請指界狀

    聲請法院通知地政事務所派員一齊到現場指定界址。
  • 民事聲請除去租賃權拍賣狀

    民事聲請除去租賃權拍賣狀

    聲請除去不動產上的租賃關係後再為拍賣。
  • 民事聲請再行拍賣狀

    民事聲請再行拍賣狀

    聲請減少查封物的價格後繼續拍賣。
  • 民事聲請扣押命令狀(禁止移轉股權)

    民事聲請扣押命令狀(禁止移轉股權)

    請求法院發命令禁止第三人將債務人之股權移轉或設定權利給第三人。
  • 民事聲請另行估價拍賣狀

    民事聲請另行估價拍賣狀

    於公告應買期限內,聲請重新鑑價拍賣。
  • 民事聲請點交不動產狀

    民事聲請點交不動產狀

    聲請解除他人的占有,將不動產點交給聲請人。
  • 民事聲明參與分配狀(以擔保物權或優先債權參與分配)

    民事聲明參與分配狀(以擔保物權或優先債權參與分配)

    有擔保物權或有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人聲請就拍賣標的物的價款參與分配。
  • 民事聲明參與分配狀(有執行名義債權人參與分配)

    民事聲明參與分配狀(有執行名義債權人參與分配)

    有執行名義的債權人聲請就拍賣標的物的價款參與分配。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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