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償還借款)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償還借款)

    因為對方當事人借款未還,請求法院調解委員調解。
  •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交還土地)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交還土地)

    因為對方當事人應返還土地而沒有返還,請求法院調解委員調解。
  •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給付貸款)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給付貸款)

    因為對方當事人沒有給付貨款,請求法院調解委員調解。
  • 民事事件詢問表(調解)

    民事事件詢問表(調解)

    法院詢問當事人有無調解可能及調解意願的表格。
  •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遷讓房屋)

    民事聲請調解狀(請求遷讓房屋)

    因為對方當事人租屋或借用房屋未還,請求法院調解委員調解。
  • 民事意見調解表(調解)

    民事意見調解表(調解)

    當事人到法院調解以後的意見調查表格。
  • 民事聲請調解狀(因傷害請求損害賠償)

    民事聲請調解狀(因傷害請求損害賠償)

    因為被對方當事人傷害發生損害,請求法院調解委員調解。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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