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請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狀

    聲請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狀

    聲請核准選任沒有律師資格的人擔任辯護人。
  • 聲請指定辯護人狀

    聲請指定辯護人狀

    沒錢請律師,聲請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
  • 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狀

    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狀

    自備費用,請求法院交付審判庭的錄音光碟。
  • 聲請播放審判期日錄音狀

    聲請播放審判期日錄音狀

    認為審判筆錄有錯誤或遺漏,聲請法院定期播放法庭錄音供核對。
  • 聲請變更期日狀

    聲請變更期日狀

    有正當的理由不能去開庭,聲請法院准假。
  • 聲請回復原狀狀

    聲請回復原狀狀

    有正當的理由,不能在上訴期間內上訴,聲請再准許上訴。
  • 聲請撤銷通緝狀

    聲請撤銷通緝狀

    通緝的原因已經消滅,聲請撤銷通緝。
  • 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一)

    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一)

    願意提出保證金,聲請交保。
  • 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二)

    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二)

    因犯輕微的罪,或懷孕或剛生產,或患重病,而聲請交保。
  • 聲請改換保證書狀

    聲請改換保證書狀

    要拿保證金賠償被害人,聲請准以保證書換回已繳的保證金。
  • 聲請改換現金保狀

    聲請改換現金保狀

    找不到有財力的人出具保證書,聲請改用現金交保。
  • 聲請退保狀(被告或保證人)

    聲請退保狀(被告或保證人)

    被告及出具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之第三人,得聲請退保。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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