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狀(被告就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上訴)

    上訴狀(被告就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上訴)

    被告對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的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 上訴狀(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上訴狀(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當事人(原告或被告)對交通裁決事件的判決不服,提起上訴。
  • 行政抗告狀

    行政抗告狀

    對法院的裁定不服,提起抗告。
  • 行政訴訟抗告狀(收容聲請事件-移民署提抗告)

    行政訴訟抗告狀(收容聲請事件-移民署提抗告)

    內政部移民署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收容聲請事件之裁定不服者,提起抗告。
  • 行政訴訟抗告狀(收容聲請事件-受收容人提抗告)

    行政訴訟抗告狀(收容聲請事件-受收容人提抗告)

    聲請人、受裁定人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收容聲請事件之裁定不服者,提起抗告。
  • 再審之訴狀(確定判決所適用之法令事後被宣告違憲)

    再審之訴狀(確定判決所適用之法令事後被宣告違憲)

    原確定判決所適用的法令,事後經宣告違憲,當事人對該確定判決請求原法院再為審理。
  • 聲請再審狀

    聲請再審狀

    裁定確定後,因為有一定的事由,而聲請法院再為審理(例如事後發現當初參與裁判的法官,有應迴避的事由而未迴避,因此聲請法院再為審理)。
  • 爭點整理表(行政訴訟事件)

    爭點整理表(行政訴訟事件)

    為便於審理集中化,法官得定相當期間,命當事人針對所整理或協議之爭點,逐項簡要記載其主張、陳述及相關證據,使攻防聚焦,以利審理。
  •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原告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原告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對稱式或非對稱式)之原告向行政法院提出同意書,表明同意使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
  •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參加人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參加人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對稱式或非對稱式)之參加人向行政法院提出同意書,表明同意使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
  •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上訴人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上訴人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對稱式或非對稱式)之上訴人向行政法院提出同意書,表明同意使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
  •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被上訴人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之被上訴人同意書

    稅務行政電子訴訟事件(對稱式或非對稱式)之被上訴人向行政法院提出同意書,表明同意使用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
查明物件周圍有無嫌惡設施、房子屋況(有無漏水、有無做過氯離子或輻射檢測、有無違建等)、特殊情事(有無非自然身故、有無出租、有無報拆等)並請委託人填寫「房屋委託書」。對於買方來說,在看屋之前就能要求先看房屋委託書,或至少在簽約前,仲介會提供以上資料,由買方看過房屋委託書確認並簽名,將此房屋委託書附在合約後面,作為附件。對於屋主自售來說,如果也能在買方看屋時,主動提供「屋況說明書」,並說明如果有緣份能成交,該資料會一起附在合約後面的話,對買方來說不正是很貼心、安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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